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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公告(2022年 第3号)。其中,涉及到乳制品的内容如下:
乳制品污染物限量
食品类别 | 2022版 铅限量 (mg/kg) | 2017版 铅限量 (mg/kg) |
乳及乳制品 (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除外) | 0.2 | 0.3 |
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 | 0.02 | 0.05 |
调制乳、发酵乳 | 0.04 | 0.05 |
乳粉、非脱盐乳清粉 | 0.2 | 0.5 |
扩大标准的适用范围,修改术语和定义
2010版标准中未包含脱脂和部分脱脂炼乳产品,导致该产品只能按照调味料等标准进行生产经营;同时行业缺少浓缩乳产品标准,相关产品需套用巴氏杀菌乳等标准进行生产经营。为此,2022版标准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脂、部分脱脂、脱脂的炼乳产品及食品工业用浓缩乳产品。
新增炼乳和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的定义,并修改淡炼乳、加糖炼乳、调制炼乳定义中对产品状态、来源范围和工艺的表述。
修改感官要求的表述
修改理化指标及部分检测方法
修改微生物相关要求
新增了对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的贮存和运输以及标签标示要求
相较现行版本,GB 13102-2022增加了“食品工业用浓缩乳应在冷藏或冷冻状态下贮存和运输,应在包装或说明书上明确标示‘热处理工艺’或‘非热处理工艺’。”的要求,便于企业了解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的贮存和运输条件以及如何正确进行标注。
总之,GB 13102-2022针对市场上日益增多的低脂、脱脂炼乳产品以及乳品行业新原料形式(食品工业浓缩乳)的出现,各类炼乳产品,有利于企业更好地了解各类浓缩乳制品的定义,同时,对感官、理化、微生物指标进行修订,更加便于企业实际生产操作,利于行业的发展。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GB25192-2022)与原标准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调整了再制干酪产品分类
再制干酪的干酪使用比例由大于15%调整为大于50%,干酪使用比例在15%-50%之间可称为“干酪制品”。此举对生产再制干酪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再制干酪产品品质。再制干酪、干酪制品也可分别称为“再制奶酪”、“奶酪制品”,将同义名称标准化。
细化标签标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