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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旧布新之时,产业机遇在哪?(二)

来源:国际个人护理品生产商情 发布时间:2021-01-16 992
食品饮料及个护个人护理品原料配料加工生产设备包装设备及材料其他 会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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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我们收获了英敏特亚太区资深美容及个人护理分析师杜蕾,教授级高工、“中国化妆品研发第一人”李慧良老师,珀莱雅首席研发官蒋丽刚,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国际化妆品学院刘玉亮院长的真知灼见,今天,我们接着往下看。

梅鹤祥:功效护肤和精准护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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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图医学创始人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规”)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又对什么是“充分的科学依据”,需要提供哪些“科学依据”,做了详尽的规定。


“新规看似‘严管’,实则打开了国内功效化妆品合规发展的大门。”在梅鹤祥看来,“这意味着,从现在开始,从中国发起,化妆品中可以有一类明确宣称‘功效’的化妆品了。”


其实,功效一直是推动国内化妆品市场发展的核心动力,包括近几年国内兴起的“药妆热”以及不断进阶的“成分党”,背后隐藏的都是市场对功效的强烈预期,新规颁布后,这些都可以纳入功效护肤的大趋势了。


梅鹤祥认为,新规对“功效”的界定和规范应该是自有化妆品定义以来,国家法规层面第一次立足消费需求,拓展化妆品的功能外延。同时,我们也能看到,国家对功效管理的决心所在,药监对功效的管理正在形成从研发阶段的GLP管理到生产阶段的GMP监管到销售阶段的GSP监管……的全流程(从研发到上市后监管)标准化监管。因此,功效护肤会是接下来最重要的市场趋势,不单在国内,对国际市场也意义深远。


这里需要做的事情当然很多。


梅鹤祥认为,目前我们的市场仍处于低质化发展阶段,行业上下都在用最简单、省力的方式/方法运营,科学客观的市场教育任重道远,而一个行业的发展水平和这个行业里的科学工作者密不可分,每一个从业者都需要时刻警醒,我们要把行业带到哪里?


其次,作为一门科学,化妆品还有太多未知等待我们发掘。以Vc为例,根据文献报道,抗坏血酸(单体,非衍生物),鉴于其生物利用度较低,根据相关研究,皮肤上涂抹含有Vc的产品,1小时后,角质层中几乎检测不到Vc,因此配方中需要非常高的有效浓度,如8%以上才能有显著性差别,而超过20%,部分消费者会感到有明显的刺激。此外,Vc稳定性也是非常大的挑战,有氧条件下,开放环境中,降解为呋喃酸,缺氧条件下,降解为呋喃醛,这会使得Vc很难在普通配方中发挥作用。除此之外,尽管视黄醇已经有140年的研究和发展历史,但分子生物学机制仍未完全明了,比如,刺激性,最近十几年才明确是由于钙离子通道活化引起的;此外,视黄醇家族中有若干与其功能类似,低刺激或无刺激的产品未获得广泛认知。所以护肤品有个不太科学的说法“早c晚A”却广泛流传。再比如维生素E,共有8种单体,目前使用的多为混合物,更高效的单体认知度并不高。综上,我们在基础理论和研究领域仍面临很多挑战,这也意味着,功效成分和功效化妆品孕育着非常大的发展潜力,可以说,“几乎所有活性成分都值得重新做一遍”,接下来原料研究、制剂技术、生物利用度等等都将是重要课题。


还有生物医药的跨界发展,微生物组学,基因组学,皮肤代谢组学,蛋白组学,美容神经生物学,甚至美妆科技的发展,都会给未来市场带来更大的挑战和惊喜,而基于此发展起来的“精准护肤”会接棒功效护肤,会成为“功效护肤”的重要组成部分。


富燕红:帝斯曼三个层面“上新”,为中国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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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斯曼大中华区个人护理及香原料部业务总监


近几年,我们对于国内客户在研发上的投入和进步深有感触,无论是专利注册还是参加如IFSCC这样的国际科技大会,中国化妆品企业的身影都在逐步增加,新条例对安全和规范的科学监管,则让我们对行业创新更有信心。


帝斯曼一直在密切关注法规的动态和进展,根据最新的征求意见稿,我们已经开始着手对公司现有的,包括在国外已经成功上市的化妆品原料的质量和安全信息进行梳理,力争在法规正式发布的第一时间,通过国家药监局的网络平台备案这些原料信息,确保我们的下游客户在化妆品产品注册和备案时能一步到位关联到帝斯曼的原料数据,以便顺利完成产品的注册和备案。


对于2021年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帝斯曼将在可持续承诺基础上,围绕“意识美容”,从产品、技术和整体解决方案3个层面“上新”。


首先是产品规格提升,比如推出纯净美容版的ALPAFLOR®系列产品、生态版的防晒剂等。帝斯曼的生态版防晒计算器,除了帮助配方师更快更便捷地设计出一款符合本土法规和既定SPF值的防晒配方外,还可以给这些配方一个“生态标签”,直观体现配方的生态友好程度。在技术上则会延续帝斯曼首创的“面部彩色图像”技术,在保湿和抗皱的基础上,再推出全新的控油和微生态功效可视化图像技术,帮助品牌更好地和消费者沟通!在整体方案上,会充分利用帝斯曼在维生素领域的领先优势,根据维生素的不同功效进行配方设计,满足消费者对维生素在护肤领域日益增长的需求,2021年帝斯曼会在维生素A/视黄醇上带来新的护肤功效数据以及专利组合。


作为一家拥有百年历史的全球科学公司,帝斯曼希望从本土需求出发,围绕“为中国而创新”,为个人护理及香原料行业提供更多优质解决方案,也希望为更多想要走出中国、走向国际市场的品牌提供帮助。


OlivierViejo:接棒彩妆,下一个驱动力是“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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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美意中国高级香水事业部资深商务总监Olivier Viejo


芬美意正在和想要共同探索、共同创作的中国消费者一起,定义中国香氛市场的未来。


芬美意认为,不断增长的中国消费者群体、中国本土品牌的兴起,以及最为重要的数字化行业生态系统,这三方共同促成了中国香氛市场的潜力。我们预计中国香水市场将仅次于彩妆市场,成为下一个增长驱动力。中国人没有每天使用香水的习惯,但也正因如此,他们可以自由地创造香氛,讲述属于自己的故事。无论是普通大众香水还是沙龙香氛,从久负盛名的灵感到令人耳目一新的创意,香氛得以永恒。


作为高级香水领域的全球领导者,125年仍拥有孩童般创造力的芬美意只有一个秘诀:我们一直在突破过去的条条框框,进行积极的交流与对话,勇于转型,我们始终把创造力放在首位,以调香师为中心,持续为这个市场带来极具创新价值的香产品。


2020年10月,芬美意推出独家研制、对外限售的香原料Dreamwood™。Dreamwood™是芬美意继2014年推出行业领先的Clearwood®、2016年推出Ambrox®Super、2018年推出Z11之后,最新研发的白色生物科技成果。Dreamwood™是可持续创新的基石,代表了我们香原料业务的未来,它从产品成分这一核心层面满足消费者的环保需求。Dreamwood™是芬美意推出的首个具有美容功效的香原料产品。经过严格的测试发现,Dreamwood™还具有与檀香油类似的美容效果。它对皮肤有抗菌和舒缓的作用,因此非常适合用于满足特别需求(包括祛斑)的皮肤护理产品。


消费者希望获得可再生、可持续的解决方案。个人和企业都在考虑如何尽其所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地球的不利影响,而采用生物技术生产的香原料不失为满足这些需求的良策。芬美意用于日化及食用香精调制的生物技术、天然和分子的香原料库居于业界领先地位,它包括2000多种香原料,从使用关键二氧化碳萃取(SFE)技术和白色生物技术等先进技术天然萃取的格拉斯RoseCentifoliaPays精油和苏格兰RedFruitNaturome,到基于绿色化学原则设计的新麝香Sorbettolide®等创新、可再生和可持续的分子应有尽有。公司成立至今已有125年,芬美意创造了Hedione®、Ambrox®Super和Helvetolide®等诸多标志性的香水原料。


中国市场蕴含极大潜力,有望“很快”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消费品市场。2019年3月,芬美意几十年来全球最大投资项目—张家港工厂正式投入运营;同年9月,芬美意在中国的“时尚之都”上海开设全球第二个香水创意中心;以及与云南莱茵生物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所有这些,都可以看到芬美意在中国的业务布局还在不断扩大和加强,芬美意对这一战略市场充满信心,同时也在履行他为中国客户提供强大支持的承诺。


李小虎:新技术让产品更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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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公司董事长


“新规对专注功效原料的企业是重大利好!”奥利掌门人李小虎说:“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继续心无旁骛地在活性原料的制备、改性与应用研究上下功夫,用新技术让我们的产品更方便用、更好用、效果更出色。”


创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上海奥利,是国内较早一批自主研发生产包括新型美白剂、保湿剂、温和性表面活性剂等个人护理品添加剂的高科技企业。目前,公司拥有自主专有技术五十余项,其中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技术二十多项,奥利高纯度光草甘定、内皮素拮抗剂、神经酰胺等多项主打产品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或先进地位。


2021年,奥利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积极努力:


—氨基酸表活的降本增效


奥利认为成本高、应用受限是目前氨基酸产品的两大痛点,奥利希望能够花时间在产品上攻克难关,使氨基酸表活在价格上与传统AES一样具有竞争力,在应用配方中克服稳定和增稠的难题,从而进一步扩大产品的应用范围,增加市场销售。


—通过应用研究拓宽神经酰胺市场应用


神经酰胺是一款被市场认可并推崇的好原料,但不好用—因其难溶于水和难溶于油,便困住了这个热门成分的“手脚”。通过技术创新突破,奥利已研制出了澄清的神经酰胺水溶液和透明的神经酰胺油溶液,让这个热门原料可以方便地用于精华水、精华油和彩妆产品中。因上述技术成果的取得,神经酰胺的应用空间必在未来得到扩展。


—持续增强细胞膜磷脂结构生物技术平台力量


奥利在这个平台上运用生物修饰技术,对多种化妆品功效原料进行修饰改性,使多个热门原料在稳定性、透皮吸收、降低刺激、配伍性等方面具备了更出色的效能。


—开放共创,和客户一起寻找市场机会


基于奥利多年自身积淀的雄厚技术,2020年奥利采用自产的特有原料开发出有效的配方用于淡斑笔和祛痘笔,推荐给了客户。我们认为,只有贴近市场、贴近需求,才能研发出好的产品。奥利公司希望在新的一年里能给客户提供更多完美的产品解决方案,以满足市场需求。


陈富芳:塌下心,把“孩子”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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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百好博有限公司董事主席


陈富芳认为现在的原料市场大不同了。


以前,原料商开发一个新原料,先给国际公司用,用完一个周期才在国内上市。现在,国际原料商不仅服务国际品牌也服务本土品牌,而且越来越多的新品首发被放在了国内。同时,我们也看到,本土品牌也有能力通过各种国际交流和展会第一时间用上国外厂商的新原料,甚至因为更强的创新需求、更灵活的合作模式,得到了原料商更多的关注。


可以说,产业竞争的技术壁垒已经完全被打破了。


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下,对代理商来说,只做进出买卖已经没有价值了!1个原料生产出来,需要市场的历练,原料供应商需要能深入挖掘产品内涵的战略伙伴,制造企业/品牌方需要完善的技术支持方案,向上衔接技术,向下对接市场,不断发掘新原料,深入挖掘原料应用才是代理商的价值所在。


这正是百好博这么多年一直坚持在做的。陈富芳说,在只有6个人的时候,百好博就有1个人专门做技术支持。现在,百好博已经有1个13人的产品开发部,专门做应用技术开发。拿到1个供应广州市百好博有限公司董事主席商提供的原材料,百好博首先要做的就是研究消化吸收,琢磨它的市场应用,系统地梳理它的特点、优势,包括缺陷,然后拿到市场去验证,根据反馈优化,再验证,再优化……在这件事上,百好博会是长期主义者,塌下心,把这些“孩子”一个个养大。


对马上到来的2021年,陈富芳认为,不断涌现的新锐品牌仍值得关注,大家也有责任引导给予这些新进入者更高的起点;另外,新原料的放开会是市场的增量所在,原料市场的增量会带动终端市场增量,但这里也存在一系列的挑战,需要原料商、代理商、制造商/品牌携手突破,共同努力。


谷苗:2021化妆品法规的确定与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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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宝洁公司高级法规经理原广东省食品药品评审认证协会化妆品专委会秘书长


从2020年6月至今,《条例》携20多份配套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如惊雷雨落,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有人悲观,有人乐观;有人焦虑,有人观望。正如我在《条例》学习笔记(一)中写道,《条例》这只靴子终于落地,它让化妆品从业人员更期盼着另一只靴子(配套文件)早日落地。


配套文件什么时候发布?具体要求是否有变?是否有过渡期安排?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这篇文章只有一条建议—严格遵循《条例》中的确定性要求,同时为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中的不确定要求制定预案。《条例》是配套文件的上位法,配套文件是对《条例》的一步细化和补充。配套文件未充分完善的情况并不会阻碍《条例》的实施。


以化妆品功效宣称为例。


《条例》第六条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这是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主体责任非常明确的要求。确定的是,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必须对产品的功效宣称负责的原则问题;不确定的是,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估的方法选取的技术问题。


此前曾看到评论新条例“首次提出对产品的功效宣称负责”,恐为误读。新《条例》第六条的“新”是体现在区分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与受托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便于落实委托生产中的主体责任。


真实性是产品的标签/宣称/广告的基本要求。不论是《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还是《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都有相关要求。“诚信为本、童叟无欺”也是自古以来的为商之道。所以,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首先要确保其产品宣称的功效是有依据的,待配套文件发布之后,再按照规定的方法完善相应的法定文件要求。


再比如,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的分类问题。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化妆品的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产品剂型、使用人群等因素,制定、公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对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注册的用于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化妆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置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可以继续生产、进口、销售,过渡期满后不得生产、进口、销售该化妆品。


确定的是,《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原特殊用途化妆品9大类中的“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化妆品”不再属于特殊化妆品。不确定的是,《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28类功效范围是否有变?适合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的产品是不是属于特殊化妆品?


对此,建议企业力求审慎,超出特殊化妆品范围提交注册的肯定是通不过评审的,也就是浪费一些时间、金钱和精力,但是超出普通化妆品范围进行备案就比较麻烦,因为《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普通化妆品备案人通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本条例规定的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化妆品备案人不再有被“审核不通过”的苦恼,而将直接承受备案后监管的法律责任,例如把特殊化妆品当作普通化妆品进行备案而直接生产销售的,将依照条例第五十九条处罚。


最后,说一说产品标签问题。


在新条例带来的新要求下,市售化妆品的标签必然需要一番转换,可能涉及到产品名字、产品宣称、全成分标注,甚至于字体大小和文字排版等多个方面。但是在《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正式发布之前,还不能确定标签最终应该怎么改。贸然进行标签变更不一定能节省时间和成本。当然,也有一些企业通过自查,发现了市售产品标签上的不合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这就另当别论了。


企业能做的是控制现有产品包材库存,避免后期的报废损失,同时提前做好标签转换的生产计划。


正如标签的转换不能在朝夕之间完成,对于配套文件中的很多新要求的确定与完善也需要一定的时间。监管部门会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推进细化新规。


但是,对于《条例》中确定的要求,企业不要抱有幻想消极等待,或许,“王海”们已经有备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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